

4.1組織
4.1.1 概述
為了貫徹質量方針,達到質量目標,本公司建立了能保證管理體系持續符合RB/T214-2017《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能力評價 檢驗檢測機構通用要求》、《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認可技術評審準則》以及《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生態環境監測機構評審補充要求》要求并有效運行和提供公正準確的檢測結果的組織機構和有關保證措施,規定了各級人員職責、權限和相互關系,使公司在實施各項質量活動中能夠有效行使權力、履行職責,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從而使檢測工作質量得到保證。
4.1.2 法律地位和組織結構
本公司是在海口市工商局登記注冊的有限責任公司,是一個能夠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的經濟實體。具有獨立的、可直接對社會提供檢測服務的能力,并保證對開展檢測工作范圍內出具的檢驗報告承擔法律責任。公司總經理由公司股東推選產生,是公司的最高管理者。公司建立技術管理層,由公司技術負責人、技術總監、質量負責人組成,公司根據有關要求和需要設立部門或工作項目技術負責人和質量負責人,負責本部門或項目的技術與質量管理工作。公司主要管理人員按其職責對全部業務活動(包括外部)進行業務管理與控制。組織機構設置見“圖1 公司內部組織機構圖”和公司外部關系圖。


公司法人(總經理)由公司股東推選產生,是公司的最高管理者。公司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技術總監及各部門負責人應有任命文件。公司技術負責人變更應由其授權的部門確認。
各部門的職責和權限
4.1.5.1 綜合辦公室
(1) 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綜合擬定發展規劃、工作計劃,起草工作總結和總經理交辦的其它行政文件,以及為公司正常運行提供資金保障;
(2) 負責文秘、印鑒、記錄和人事及財務檔案管理以及外來文件的收發、處理和督辦;
(3) 協助總經理、副總經理處理日常行政工作,發布總經理簽批的決定、通告;
(4) 負責公司辦公會議安排、做好會議記錄,檢查會議決定執行情況;
(5) 負責接待和來訪處理;
(6) 負責各部門的組織、協調,信息上傳下達及溝通;
(7) 負責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員工崗位資格證件的核發和管理,新員工的培訓和技術人員檔案管理;
(8) 負責行政和后勤的工作安排、調度;
(9) 負責組織儀器設備、試劑/耗材的審批、購買和驗收;負責供應商調查和評審,保存有關記錄供采購時選用;
(10) 負責對各崗位提出任職要求,制定方案并具體實施員工的工資調整、職稱晉升、職務聘任等工作;
(11) 負責員工的勞動紀律、年度考核與獎懲;負責安全保衛工作;
(12) 負責公司的計算機及網絡的維護和管理;
(13) 負責業務受理、合同評審、分包方能力調查和評估;
(14) 負責檢測與評價報告的簽發和郵寄送達;
(15) 負責公司網站的維護與管理,以及檢驗檢測報告與評價報告信息公開;
(16) 負責公司各項技術業務的商務報價和合同擬定與簽訂。
4.1.5.2 質量管理室
(1) 負責質量管理體系及相關文件、質量記錄的策劃和管理;
(2) 控制體系文件的收發,制定外部文件訂購計劃,組織維護文件的有效性,組織各部門對內外部文件進行評審;
(3) 對各室檢驗檢測相關工作質量進行管理,組織對不符合工作原因進行分析,提出糾正要求,對實施效果進行跟蹤和驗證;
(4) 負責制定內審計劃,協助質量負責人開展內審活動;組織跟蹤不符合項的整改;
(5) 負責制定管理評審計劃,協助最高管理者開展管理評審活動;組織跟蹤決議的實施;
(6) 組織制定公司年度檢驗檢測質量監督、匯總和分析實施結果,提出必要的改進或預防措施;
(7) 負責制定公司專業技術人員的教育培訓計劃,安排人員學習、進修;
(8) 負責公司檢測儀器設備的管理,參與大型精密儀器采購論證,參與檢測儀器設備驗收,對儀器設備報修、報廢進行確認,負責制定和實施公司檢測設備的周期檢定/校準計劃,負責組織儀器設備的狀態標識管理,負責組織儀器設備的建檔;
(9) 參與對供應商和服務供方的評審;參與對分包實驗室進行資質調查和評審,負責供應商和服務供方、分包實驗室資質材料歸檔保管;
(10) 負責檢測與評價任務的下達、檢驗檢測報告蓋章及發放登記,以及各類報告檔案的分類管理;
(11) 組織客戶滿意度調查,向質量負責人提交調查報告;
(12) 負責公司資質認定的準備和申報工作;
(13) 負責提供業務清單公開信息資料。
4.1.5.3 職業衛生部
4.1.5.3.1 采樣檢測室
(1) 承擔客戶委托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檢測等技術服務工作;
(2) 負責制定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計劃與審核;
(3) 負責現場調查、現場檢測、樣品采集、運輸和流轉、采樣(現場測量)原始記錄的整理;
(4) 負責檢驗檢測報告編制、審核和上報簽發工作;
(5) 負責檢驗檢測報告等技術檔案的整理;
(6) 編制本部門相關的技術和質量活動作業指導書、管理制度、技術記錄表格;
(7) 組織開展本部門的質量監督,對不符合工作提出糾正措施、預防措施計劃,并組織實施和效果驗證;
(8) 負責本部門儀器設備作業指導書的編制、儀器設備的使用、維護、期間核查,建立儀器設備檔案,對本部門儀器設備的檢定/校準結果進行確認并及時更換設備狀態標識;
(9) 制訂本部門質量控制計劃并開展內部質量控制,積極參加檢測能力驗證、比對試驗等質量保證活動;
(10) 制訂本部門培訓計劃,組織開展本部門人員崗位培訓和相關技術培訓;
(11) 負責本部門所使用標準、規范等外部文件的查新,每季度向質量管理室上報查新結果記錄。當出現標準變更時及時向質量管理室提出變更申請并配合做好標準變更工作。
(12) 負責提供公司檢驗檢測報告信息公開的內容。
4.1.5.3.2 評價室
(1) 承擔客戶委托的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包括預評價、控制效果評價和現狀評價)、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編制;
(2) 制定建設項目的評價方案;
(3) 負責建設項目評價需要的現場調查、資料收集、評價檢測計劃的制定與實施;
(4) 負責預評價報告的類比檢驗檢測報告、控制效果評價檢驗檢測報告和現狀評價檢驗檢測報告的編制、審核;
(5) 負責建設項目技術檔案資料的整理與歸檔;
(6) 編制本部門相關的技術和質量活動作業指導書、管理制度、技術記錄表格;
(7) 組織開展本部門的質量監督,對不符合工作提出糾正措施、預防措施計劃,并組織實施和效果驗證;
(8) 制訂本部門質量控制計劃并開展內部質量保證活動;
(9) 制訂本部門培訓計劃,組織開展本部門人員崗位培訓和相關技術培訓;
(10) 負責本部門所使用標準、規范等外部文件的查新,每季度向質量管理室上報查新結果記錄。當出現標準變更時及時向質量管理室提出變更申請并配合做好標準變更工作。
(11) 負責提供公司建設項目評價報告信息公開的內容。
4.1.5.4 檢測分析室
(1) 承擔樣品的分析,編制、審核檢測結果報告單;
(2) 負責檢驗方法確認,開展新技術、新方法研究和應用;
(3) 編制本部門相關的技術和質量活動作業指導書、管理制度、技術記錄表格;
(4) 制訂本部門質量監督計劃并,開展本部門質量監督,對不符合工作提出糾正措施、預防措施計劃,并組織實施和效果驗證;
(5) 負責本部門安全和內務管理,負責所使用的易制毒、劇毒、有毒有害化學品、易燃易爆危險品的保管和危險廢棄物的處置;
(6) 負責大型精密儀器設備操作上崗證的培訓與考核;
(7) 負責本部門儀器設備作業指導書的編制、儀器設備的使用、維護、期間核查,建立儀器設備檔案,對本部門儀器設備的檢定/校準結果進行確認并及時更換設備狀態標識;
(8) 負責建立本部門試劑、耗材和標準品等的管理臺賬;
(9) 制訂本部門質量控制計劃并開展內部質量控制,積極參加檢測能力驗證、比對試驗等質量保證活動;
(10) 制訂本部門培訓計劃,組織開展本部門人員崗位培訓和相關技術培訓;
(11) 負責本部門所使用標準、規范等外部文件的查新,每季度向質量管理室上報查新結果記錄。當出現標準變更時及時向質量管理室提出變更申請并配合做好標準變更工作。
4.1.5.5 輻射安全室
(1) 承擔客戶委托的放射衛生檢測、環境輻射監測、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放射防護)評價等;
(2) 負責現場調查、現場檢測、樣品收集、運輸和流轉、檢測原始記錄的整理;
(3) 負責檢(監)測報告、評價報告編制、審核和上報簽發工作;
(4) 負責檢(監)測報告、評價報告等技術檔案的整理;
(5) 編制本部門相關的技術和質量活動作業指導書、管理制度、技術記錄表格;
(6) 制訂本部門質量監督計劃并組織開展本部門的質量監督,對不符合工作提出糾正措施、預防措施計劃,并組織實施和效果驗證;
(7) 負責本部門儀器設備作業指導書的編制、儀器設備的使用、維護、期間核查,建立儀器設備檔案,對本部門儀器設備的檢定/校準結果進行確認并及時更換設備狀態標識;
(8) 制訂本部門質量控制計劃并開展內部質量控制,積極參加檢測能力驗證、比對試驗等質量保證活動;
(9) 制訂本部門培訓計劃,組織開展本部門人員崗位培訓和相關技術培訓;
(10) 負責本部門所使用標準、規范等外部文件的查新,每季度向質量管理室上報查新結果記錄。當出現標準變更時及時向質量管理室提出變更申請并配合做好標準變更工作。
4.1.5.6 環境保護室
(1) 承擔客戶委托的環境類、飲用水類、公共場所、學校衛生、潔凈室類等的采樣、檢測;
(2) 負責制定本部門采樣檢測計劃;
(3) 負責現場調查、現場檢測、樣品采集、運輸和流轉、采樣(現場測量)原始記錄的整理;
(4) 負責檢驗檢測報告、評價報告編制、審核和上報簽發工作;
(5) 負責檢驗檢測報告、評價報告等技術檔案的整理;
(6) 編制本部門相關的技術和質量活動作業指導書、管理制度、技術記錄表格;
(7) 制訂本部門質量監督計劃并組織開展本部門的質量監督,對不符合工作提出糾正措施、預防措施計劃,并組織實施和效果驗證;
(8) 負責本部門儀器設備作業指導書的編制、儀器設備的使用、維護、期間核查,建立儀器設備檔案,對本部門儀器設備的檢定/校準結果進行確認并及時更換設備狀態標識;
(9) 制訂本部門質量控制計劃并開展內部質量控制,積極參加檢測能力驗證、比對試驗等質量保證活動;
(10) 制訂本部門培訓計劃,組織開展本部門人員崗位培訓和相關技術培訓;
(11) 負責本部門所使用標準、規范等外部文件的查新,每季度向質量管理室上報查新結果記錄。當出現標準變更時及時向質量管理室提出變更申請并配合做好標準變更工作。
4.1.6 管理體系各類人員職責
本公司配備滿足工作需要的管理和技術人員,給予履行職責所需的權利和資源,包括實施、保持和改進管理體系的職責、識別偏離管理體系或偏離檢測/校準程序工作程序情況,并能采取預防或盡可能減少偏離。各類人員的職責與權限:
4.1.6.1 技術負責人
(1) 全面負責公司管理工作,組織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
(2) 全面負責公司的技術工作,解決檢(監)測中的重大技術問題,批準新開展項目、技術改造,負責新開展檢測項目的技術論證工作,組織有關技術成果的鑒定工作;
(3) 批準組織機構設置和技術資源、人力資源配置;
(4) 負責組織合同的評審工作,儀器設備采購的審批,批準各項經費支出;
(5) 負責質量管理體系策劃,確定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
(6) 協助建立和實施質量管理體系,主持管理評審,批準內部審核計劃;
(7) 參與內審、管理評審及外部審核活動;
(8) 負責對重大質量事故處理措施的審批;
(9) 負責貫徹執行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
4.1.6.2 質量負責人
(1) 協助技術負責人對公司進行管理工作;
(2) 負責公司的質量工作,保證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的落實;
(3) 負責質量體系的策劃與組建,組織質量體系文件的編寫、修訂與改版;
(4) 編制年度質量管理計劃并組織實施;
(5) 組織質量體系文件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宣貫;
(6) 負責質量體系內部審核工作,包括審查內審計劃、簽發審核報告等。
(7) 協助公司最高管理層做好管理評審、外審工作,負責編制管理評審計劃和評審報告組織實施;
(8) 負責組織對不符合項的控制,并對糾正措施執行情況組織跟蹤驗證;
(9) 負責質量記錄格式的批準;
(10) 負責處理檢測質量事故;
(11) 負責質量體系的有效運行和監督,發現重要的異常情況,及時向技術負責人報告,并協助處理;
(12) 組織完成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工作。
4.1.6.3 技術總監
(1) 協助技術負責人負責各技術部門的技術工作,解決檢測中的重大技術問題,組織新開展檢測項目的技術論證工作和技術成果的鑒定工作;
(2) 負責組織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培訓,并進行考核;
(3) 提出開展新技術和新項目需要的技術資源、人力資源配置,并進行論證;
(4) 協助質量負責人做好質量體系文件的編寫、修訂與改版;
(5) 協助質量負責人負責處理檢測質量事故;
(6) 協助質量負責人維持質量體系的有效運行和監督,發現重要的異常情況,及時向技術負責人報告,并協助處理;
(7) 組織完成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工作。
4.1.6.4 部門負責人的職責
(1) 全面負責本部門的各項工作,督促本部門人員執行本公司質量體系文件和規章制度;
(2) 安排本部門工作任務,督促并幫助本部門人員按要求完成工作,解決工作中的有關技術問題;
(3) 負責實施本部門人員的技術培訓工作;
(4) 負責提出本部門新開展檢測項目的計劃,并在公司的統一安排下組織實施;
(5) 負責本部門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和規范的有效性進行控制;
(6) 對本部門發生的不符合工作進行調查分析, 跟蹤驗證糾正、預防措施的執行情況;
(7) 負責本部門出具報告的審核;
(8) 負責審核本部門相關的作業指導書和記錄表格等技術文件。
4.1.6.5 授權簽字人
(1) 熟悉相應的法律、法規、標準和規范及質量控制程序;
(2) 熟悉認證項目和檢測能力范圍;
(3) 掌握本人簽字領域內的檢測標準;
(4) 熟悉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條件及相關技術文件的要求及資質認定準則管理辦法;
(5) 對不符合的檢測可以扣發報告;
(6) 簽發檢驗檢測報告,對檢驗檢測報告具有解釋和建議權;
(7) 對檢驗檢測報告的正確性所引發的檢測糾紛承擔主要責任。
4.1.6.6 報告審核員
報告審核員是指負責審核檢驗檢測報告的人員,由具有相應資格并被授權的人員擔任,其職責為:
(1) 掌握所審核報告專業領域內的法律、法規、標準和規范、作出結論或評價意見所依據的標準、技術規范;
(2) 熟悉相應的質量控制程序;
(3) 熟悉本公司的認證項目及檢測能力范圍;
(4) 負責審核檢驗檢測報告的完整性、項目齊全性、依據的正確性、結論的準確性,報告與檢測任務單(送檢單)的一致性;
(5) 審核過程中,發現檢驗檢測報告存在錯誤或有疑問時,有權提出復查(復測)和糾正的要求;有權建議報告簽發人扣發不符合要求的報告;
(6) 對檢驗檢測報告的正確性所引發的糾紛承擔相應的責任。
4.1.6.7 采樣檢測員
(1) 制訂采樣與現場檢測計劃,根據采樣作業指導書實施采樣,做好采樣(測量)記錄和樣品標識;
(2) 負責采集的樣品暫存保管和送檢;
(3) 熟悉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和規范。
(4) 根據技術標準要求及有關規定,對檢驗結果作出正確的解釋、評價和建議;
(5) 負責編制檢驗檢測報告以及報告的校核;
(6) 負責儀器設備的使用登記、維護和期間核查;
(7) 負責相應的質量控制工作。
4.1.6.8 評價員
(1) 制定建設項目評價方案;
(2) 按照評價方案的要求開展評價工作,負責現場調查與采樣檢測;
(3) 熟悉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和規范;
(4) 根據技術標準要求及有關規定,對評價結果作出正確的解釋、評價和建議;
(5) 負責編制評價報告以及報告的校核;
(6) 負責建設項目技術資料的整理與歸檔;
(7) 負責相應的質量控制工作。
4.1.6.9 檢測分析員
在本部門負責人的領導下:
(1) 自覺貫徹公司的質量方針,執行員工守則,遵守質量手冊的規定;
(2) 接受技術培訓和考核,不斷提高技術水平;
(3) 熟悉相應的標準和方法,按有關標準、技術規范或作業指導書開展檢測工作,做好試劑和標準物質的領用登記,如實填寫實驗室原始記錄,按時完成檢測檢驗任務;
(4) 掌握所用儀器設備的技術性能,開展設備維護工作,做好儀器設備的使用與維護記錄,定期開展儀器設備的期間核查;
(5) 認真編制檢驗檢測結果報告單,對出具的檢測數據和結論負責。
4.1.6.10 內審員
(1) 在質量負責人領導下,根據質量手冊按《內部審核程序》對管理體系進行審核,并積極配合、支持審核組長的工作;
(2) 在審核中如實記錄審核項目現狀,按要求填寫“不符合項通知單”及“審核報告”等文件資料,并對出具的文件負責;
(3) 對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的實施情況進行跟蹤驗證;
(4) 有權建議停止有違質量文件規定的任何活動。
4.1.6.11 質量監督員
為保證檢測工作質量,各部門至少設一名質量監督員,質量監督員由質量負責人任命,其職責如下:
(1) 檢查督促《質量手冊》和各種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
(2) 對違反檢測工作程序的行為有權制止;
(3) 檢查技術標準、規范的有效性和使用、執行是否正確;
(4) 監督檢查環境條件和儀器設備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5) 對檢測過程中執行工作程序的諸要素進行監督檢查;
(6) 對檢驗檢測報告質量進行監督檢查,有疑問時有權向部門負責人提出意見,協助做好不符合工作的調查分析;
(7) 對發現重要的或未能及時妥善解決的有關問題,及時上報質量負責人或部門負責人處置。
4.1.6.12 設備管理員
為保證儀器設備的有效使用與管理,各部門至少設一名設備管理員,其職責如下:
(1) 負責對儀器設備實施標識管理及檔案的管理;
(2) 負責儀器設備檢定/校準計劃的實施,及時安排送檢;
(3) 組織儀器設備維修,建立設備維修臺帳,記錄設備維修中的情況;
(4) 建立儀器設備出入庫臺賬;
(5) 協助做好儀器設備的驗收工作;
(6) 負責儀器設備的報廢處理;
(7) 公司的設備管理員制定公司設備管理計劃,由部門的設備管理員實施。
4.1.6.13 文檔管理員
為保證文檔及受控文件的管理,各部門至少設一名文檔管理員,其職責如下:
(1) 認真執行質量手冊和程序文件的規定,負責訂購、檢索、收集有關的各類標準以及圖書、刊物等資料;
(2) 對標準、圖書刊物統一編號并建檔管理,負責標準、圖書、刊物的借閱及管理;
(3) 掌握標準信息,定期向公司公布新購的標準和通報作廢的標準,收集行業有關會議、培訓、上級通報等信息;
(4) 定期清點庫存標準等資料,做到帳物一致;
(5) 負責檢驗檢測報告的登記,負責技術資料的存檔管理工作,并妥善管理技術資料檔案;
(6) 部門的文檔管理員負責本部門標準、規范的查新和本部門受控文件的管理。
4.1.6.14 樣品管理員
(1) 負責樣品存放場所的環境條件、安全和衛生;
(2) 負責樣品的接收、登記、發放、回收及清理;
(3) 對樣品信息保密,保證樣品在管理期間不混淆,對樣品丟失、管理不善而引發檢測事故負直接責任。
4.1.6.15 標準物質管理員
(1) 負責建立和管理標準物質使用臺賬;
(2) 根據標準物質庫存量,及時向部門負責人提出購買申請;
(3) 協助標準物質的入庫驗收工作;
(4) 負責完成標準物質期間核查,有效性管理。
4.1.6.16 試劑管理員
(1) 負責普通試劑藥品的入庫驗收;
(2) 負責關鍵試劑有效性評價;
(3) 負責試劑藥品的開瓶標簽的管理。
4.1.6.17 安全管理員
(1) 負責對易制毒、劇毒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備案、保存、領用、管理等;
(2) 負責對上述危險物品、有毒有害化學品及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場所的安全檢查;
(3) 負責對安全防護設施、監控設備、應急救援設施狀態進行檢查和維護;
(4) 提出危險廢棄物的處理計劃,提出安全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設施的維護、維修需求。
4.1.6.18 項目負責人(評價)
(1) 負責組織本項目合同評審,批準項目的評價方案,監督評價方案的落實、評價報告審核等工作;
(2) 審核項目的評價報告;
(3) 負責項目的質量管理工作;
(4) 對評價報告的正確性所引發的糾紛承擔責任。
4.1.6.19 評價技術負責人
(1) 負責評價工作中的技術問題,負責項目的組織實施與管理;
(2) 確定評價范圍和評價方法;
(3) 負責評價工作所需設備、人員、技術要求的確定;
(4) 履行有關規章、規范、標準和公司管理體系文件等規定的其它職責。
4.1.6.20 檢測技術負責人
(1) 負責組織本專業領域評價項目的檢測分析、檢測質量控制、結果判定、結果報告等工作的實施,組織處理復雜的檢測技術問題;
(2) 確定本專業領域的檢測能力范圍和檢測方法,組織對檢測方法的驗證;
(3) 審核和組織實施檢測質量控制計劃;
(4) 履行有關規章、規范、標準和公司管理體系文件等規定的其它職責。
4.1.7 組織機構職能
見附件一組織機構職能要素分配表
4.1.8 權力委派
為了保證管理工作和檢測工作的正常運行,按如下要求進行權力委派:
1) 總經理外出時,由副總經理或具體負責人代行其職責。
2) 質量負責人外出時,由技術負責人和技術總監代行其職責。
3) 技術負責人外出時,由質量負責人和技術總監代行其職責。
4) 各部門負責人不在時由事前指定人代行其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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